根据《崇仁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》(崇府办发〔2023〕74号)和《崇仁县存量房改造保障性住房配租工作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在崇仁县公证处对摇号全过程监督下,进行了崇仁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公开摇号。
现将摇号结果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,接受广大群众监督。如发现以下中签家庭存在不符合配租条件的,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崇仁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。